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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瘋狂迷戀上一個人.
其實,也算不上是最近了.因爲已經差不多有八九個月.
下午逛街,買了一大堆手機貼,回家之後便開始弄.
弄了一個多小時吧,終于完成了.雖然很辛苦,但我心裏是甜的.
那種感覺,真的很奇妙.
原來,喜歡上一個人,就會不辭勞苦的爲他做很多事.
盡管這一切的一切,他都不知道.我卻樂此不疲.
他的名字叫——唐禹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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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josunsh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